新修缅甸公司条例颁布在即

2017.02.11 14:07:59

 

        从近日举行的投资与公司局(DICA)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重新 修订的(缅甸公司条例)已获得联邦政府的批准,现已提交议会讨论。
依据新修(缅甸公司条例),在外国人和本地人合资成立的一家公司中,若本地股东占股35%这家公司被定为国内公司。若本地股东的占股底于35%此公司被定为外资公司。据计划与财政部长解释,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状态,条例中的公司股份规定会有所变动。
    DICA 局长吴昂奈乌说,依据现行1914年 (缅甸公司条例)第二 (A)条款,缅甸公民全额投资的公司属于国内公司。如是这样,若有外国人加股,这个公司意味改为外资公司。这会严重阻碍国家发展。在我们看来,本地私营企业既有意同外资合资经营,也不希望失去拥有权。因此,有关方面决定修改这个条款。
    在新修(缅甸公司条例)生效后,DICA 将提供公司在线注册服务。公司注册过程将会十分快捷,节省不必要的费用。新修(缅甸公司条例)是在亚洲开发银行的帮助下制定。现行(缅甸公司条例)于1914年颁 部执行,迄今已有100多年之久。已远远不符合现代的经济结构。
依据现行 (缅甸公司条例),某家公司若要更换公司名字,要向国家总统提出申请;若要改变公司的业务要向法庭提出申请。而依据重新修订的(缅甸公司条例),任何人,若申请注册公司,只需要提交一名理事名单和一名股东名单;小型公司将不用每年举行周年会议,不用向相关部门提交财政清单;有关公司增加股份或 减低股份的申请过程将会更加便利;有关公司管理的规定符合国际标准;任何公司将可根据自己公司的情况 自由地决定和运营。
投资与公司管理局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0月中旬,到DICA 重新办理注册的国内外公司共有47000家,分别是国内公司43000家,外资公司4000家。据悉,目前,DICA 正依照(1914年缅甸公司条例)和(1950年公司特别条例)予以办理新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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