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外国职员或劳工须遵守的规则和租房给外国人的房东须遵守以下规定。

2016.12.13 17:15:20

雇佣外国职员或劳工须遵守的规则

任何公司,若公司雇佣的外国职员或劳工,居住在社区住处,须按照规定,在此外国人居住起的24小时内 到相关镇区劳工,移民与人口局进 行报到(须用(C)表进行报告)。并且须遵守以下规定:公司向移民局报告时,须提交Form (VI)和 Form (X X V I);只能给外国职员 分配与行业有关的工作;公司不许利用其他签证非法 安排在社区居住,外国职员若在某住处居住,须证明公司财产,或提交公司租用工具设备的证明书;外国职员须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办理 延期手续,在获批挺期前,此外国职员必须离境。公司若违反以上规定,将依照(外国人注册条例)第 5 (1) 条款被判处三年的监禁,或被罚款,或两者兼罚。

          租房给外国人的房东须遵守以下规定。

          任何房东,若有外国人入住,须依照1948年(外国人注册法实施条例)第 14 (6)条款,在外国人入住起的24 小时内 到相关镇区劳工,移民与人口局进行报告(须用(c)表报告),若违反规定,将依照1940年将依照(外国人注册条例)第 5 (1)条款被判处三年的监禁,或被罚款,或两者兼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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