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按新(缅甸投资法) 审批项目

2016.11.22 18:09:58

明年起按新(缅甸投资法) 审批项目

缅甸投资与公司局(DICA) 消息,从明年(2017)一月一日起,缅甸投资委员会(MIC) 将依照新(缅甸投资法)审批国内外企业申请的投资项目。

DICA 副局长吴丹昂觉透露,缅甸政府将依照七项投资政策,加快推动国家投资领城发展,并以投资政策为基础,着力推动国家优先领城发展。国家优先领城发展领城包括;浓作物增值加工,中小企业,基础设施,旅游等领城。

            吴丹昂觉表示,投资政策表明,鼓励并引进有助于加快推动缅甸基础设施发展的国内外投资项目。此投资政策与政府不久前颁布的经济政策相适应。

            依照投资政策,禁止外资在影响国家安全,文化以及社会的项目进行投资,缅甸投资委员会将公布禁止投资的经济项目;鼓励和欢迎对以下项目进行投资;浓作物增值项目,可转让技术和给国内行业带来相应利益的经济项目,有助于促进国内中小企业发展的经济项目,能转让职业知识的经济项目,在偏远地区投资的项目,建立工业园区及合作经营的经济项目,旅游项目。

            依照投资政策,积极引进有责任感及互利共赢的外资项目。缅甸投资委员和相关政府部门将采取有效措施向在缅甸投资的外国企业提供便利,制定确保外国企业财政安全的财政系统,获批在缅甸投资的外国企业将依法获准长期租用土地。

            据悉,新(缅甸投资法)于10月中旬获得联邦议会通过,依据新(缅甸投资法),国内投资者和国外投资者将平等享受相关待遇,此法将会给国内外投资者带来好利。新(缅甸投资法)取代2012年颁布的(外国投资法)和 2013年颁布的(公民投资法)。

       依据(缅甸投资法),国内外投资者,若拟投资于国家在战略上很重要的投资项目,资金较高的投资项目,影响自然环境和当地民众的经济项目;利用国有土地和建筑的投资项目,以及其他政府规定的相关项目,须向缅甸投资委员会提出申请。除了这些限制的项目以外,其他经济项目不用向委员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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